发展新团员制度_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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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团员制度
来源:合肥三十二中 作者:合肥三十二中 日期:2012-05-26 阅读:36502次

 

发展新团员是共青团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保证发展新团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条例。
     一、发展新团员的工作方针和原则
      新时期团员发展工作方针,既要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大门,贯彻这一方针,团的组织在团员发展中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积极培养,协调发展”的原则。要坚持团员的政治标准,保证团员的政治素质,要注重青年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认真进行教育、培养、考察,并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加强团员发展的薄弱环节,使团员数量分布和团员与青年比例趋于合理。
二、发展新团员的基本程序和手续
《团章》规定:“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方可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发展新团员有以下基本程序
     (1)确定积极分子,这是做好团员发展工作的第一步。
(2)培养和考察积极分子。
    2、对青年入团的培养和考察从三个方面进行
(1)思想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响应党的号召;认真学习政治、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团组织各项活动,接受并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认真学习,完成各项任务,为学校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热爱集体,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热情支持好人好事,勇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3、发展新团员必须履行如下手续:
(1)要求入团的学生,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自定或团支部指定入团介绍人两名,介绍人经常联系被介绍人,并向团支部汇报情况。
(3)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听取团内外意见后提名。
(4)经校团委审核颁发入团志愿书,团委派人或入团介绍人找本人谈话,有本人用钢笔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
(5)召开团支部审批大会。
(6)报送校团委审批。
(7)校团委向团支部颁发批准入团通知书,并通知学生参加校团委组织举行的入团宣誓仪式。
(8)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找新团员谈话,
 三、发展新团员的工作要求
学校团委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发展新团员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发展新团员的数量和准备接受的时间,对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的具体措施。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不得发展入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