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_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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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合肥三十二中 日期:2016-10-31 阅读:1556次

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位专职督学、兼职督学、学校视导员:
    为了深入推进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加强专职、兼职督学和学校视导员之间交流,根合肥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合肥市督学责任区研究会《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案例(以下简称“督导案例”)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专职督学、兼职督学、学校视导员。
    二、案例内容  
    责任督学督促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指导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受理相关举报和投诉,及时发现并排除校园安全隐患,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等方面,可供学习、反思和借鉴的案例。
    三、撰写要求  
    (一)撰写格式
    督导案例应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案例描述。简要描述事件的背景、经过以及呈现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  
     2.案例分析。分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并对该事件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进行因果分析。  
      3.案例反思。对案例本身进行延伸思考,挖掘其背后的启示价值,提出自己见解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二)督导案例要内容真实、分析透彻、反思深刻、条理清晰、言简意赅、一事一议。
    (三)字数控制在1500字—2000字。  
    四、评选办法奖励办法
    1. 本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2.获奖案例在包河教育督导网和包河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上发表,并推荐6—10篇到合肥市参评。
    3.编辑《包河区教育督导案例集》,供全区专、兼职督学和学校视导员学习交流。
    五、有关事项
    (一)专职、兼职督学每人1篇,学校视导员要踊跃参选。
    (二)参评督导案例中“事件描述”务必真实,严禁杜撰、抄袭。否则,一经查实,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因市局要求11月11日前要报送参评案例,请于11月6日前将督导案例电子版发区督导室邮箱。此后投送的稿件无法参加市级评选,但仍可参加区级评选,区级评选时间延长到11月底。(联系人:余琼;电子邮箱:会免费获取订单短信;电话:63357793)

附件:督导案例《撑起学生安全的立体“保护伞”http://ddw.bhedu.cn/DocHtml/447/2016/5/17/2607267046295.html


           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