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信息报送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作者:合肥三十二中 日期:2014-07-08 阅读:32520次
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信息报送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学校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有安全事故逐级上报,防止事故的扩大,特建立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一、班级内部矛盾应做到“矛盾不上交”,班主任能解决的矛盾力求自己解决。
二、班内出现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保卫科、值班干部,同时告诉家长,保卫科视情况轻重上报学校主要领导。
三、校内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必须及时上报区教体局备案,必要时与望湖派出所联系。
四、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事故必须上报区教体局。
五、所有事故,校保卫科必须有书面调查材料,上报学校主管领导。
六、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搜集治安保卫情报信息,及时报保卫科或校长室。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信息上报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八、学校设专人负责安全信息上报,上报信息要完整,要具备“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果”五要素。
九、学校向全校师生公布校长和分管校长以及保卫科长的座机号码、手机号码,并保证24小时内信息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