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食堂安全管理责任制_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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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食堂安全管理责任制
来源: 作者:合肥三十二中 日期:2014-07-08 阅读:25201次

食堂安全管理责任制

 

食堂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加强校园安全精细化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职责

1、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2、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强化食堂人员卫生法制观念。

3、食堂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切实做好食品卫生、设施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确保师生就餐安全。

4、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5、炊事人员必须采用新鲜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蒸熟煮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炊事用具在食品加工时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洗净保洁存放;餐具必须每餐严格清洗后消毒,落实保洁措施。

7、食堂剩余成品、半成品必须生、熟、荤、素分隔、分层,冷藏、冷冻保存。

8、严格食品留样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当天的每样食品,并妥善保存在样品专柜内。每餐主副食品每种都要留样不少于100克,冷藏保存48小时已备查验。

9、抓好食堂管辖的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污染、无油污,无异味。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10、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不正常事件。

11、食堂人员严格管理措施,努力做好食堂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电、防盗、防拥堵、防烫伤、防投毒,食堂必须每晚安排值班人员,及时锁门关窗并加强巡视。

12、食堂从业人员在服务时应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不和就餐者发生争吵。

二、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违规、失职行为,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饮食卫生事故,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