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工作制度_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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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来源:政教处 作者:合肥三十二中 日期:2014-06-29 阅读:45373次

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为全方位教育学生,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的功能,特成立家长学校。制定如下制度:

一、领导机构

家长学校校长:学校校长

家长学校副校长:分管德育副校长

教导主任:政教处处主任

授课教师:应聘的领导、专家、家教成功的典型家长、优秀

班主任、年级组长

二、授课方式和授课内容

1、每学年3-4次

2、授课采取培训、辅导、观看录像,听讲座、座谈、互动等方式。

3、授课内容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年级而不同,具体由政教处、年级组协商而定,由政教处具体组织实施。

4、每次授课以年级为单位,一般不跨年级进行。

5、年级组负责召集学生家长,政教处负责安排其它事宜。

三、相关要求

1、每次开课必须有充分的准备,授课教师要有讲稿,授课完毕,需将讲稿交政教处存档。

2、每次开课要有的放矢、有主题。

3、讲授内容要侧重如何进行家庭教育,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做到有理论、有实践、能解决实际问题,对家长起到辅导、培训作用。主要有:家教的重要性;家庭教育经验介绍;家庭教育方法;《家长教育行为规范》;专家谈家教;家长应具备的素质;形势教育;家教误区种种等。

4、要达到家庭、学校互通信息,共同育人的目的。

5、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方式进行授课。

四、纪律制度

1、准时到校上课,不迟到、早退。

2、有事请假,不无故缺席。

3、专心听讲,不开小差。

4、认真考试,不随便缺考。

五、考试制度

1、内容:根据学习内容,综合出卷。

2、形式:开卷与闭卷结合。

3、成绩:满分100分。

六、评比制度

1、优秀学员条件:

⑴积极参加学习,认真上好各课;

⑵自觉遵守作息制度,组织纪律性强;

⑶虚心、好学、投入,热情高;

⑷考试成绩优秀。

2、好家长条件:

优秀学员条件加下面两条。

⑴家庭教育经验较丰富;

⑵家教成功,子女表现突出。

3、评比方法:

⑴学员互评、推荐。

⑵学校领导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