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为全方位教育学生,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的功能,特成立家长学校。制定如下制度:
一、领导机构
家长学校校长:学校校长
家长学校副校长:分管德育副校长
教导主任:政教处处主任
授课教师:应聘的领导、专家、家教成功的典型家长、优秀
班主任、年级组长
二、授课方式和授课内容
1、每学年3-4次
2、授课采取培训、辅导、观看录像,听讲座、座谈、互动等方式。
3、授课内容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年级而不同,具体由政教处、年级组协商而定,由政教处具体组织实施。
4、每次授课以年级为单位,一般不跨年级进行。
5、年级组负责召集学生家长,政教处负责安排其它事宜。
三、相关要求
1、每次开课必须有充分的准备,授课教师要有讲稿,授课完毕,需将讲稿交政教处存档。
2、每次开课要有的放矢、有主题。
3、讲授内容要侧重如何进行家庭教育,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做到有理论、有实践、能解决实际问题,对家长起到辅导、培训作用。主要有:家教的重要性;家庭教育经验介绍;家庭教育方法;《家长教育行为规范》;专家谈家教;家长应具备的素质;形势教育;家教误区种种等。
4、要达到家庭、学校互通信息,共同育人的目的。
5、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方式进行授课。
四、纪律制度
1、准时到校上课,不迟到、早退。
2、有事请假,不无故缺席。
3、专心听讲,不开小差。
4、认真考试,不随便缺考。
五、考试制度
1、内容:根据学习内容,综合出卷。
2、形式:开卷与闭卷结合。
3、成绩:满分100分。
六、评比制度
1、优秀学员条件:
⑴积极参加学习,认真上好各课;
⑵自觉遵守作息制度,组织纪律性强;
⑶虚心、好学、投入,热情高;
⑷考试成绩优秀。
2、好家长条件:
优秀学员条件加下面两条。
⑴家庭教育经验较丰富;
⑵家教成功,子女表现突出。
3、评比方法:
⑴学员互评、推荐。
⑵学校领导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