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包河区教体局《关于做好选举出席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工作的通知》(包教[2011]1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出席区教体局党代会代表推举和选举出席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举出席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
1、代表条件和比例构成(见包教[2011]18号文件)
2、代表产生办法、程序和时间
(1)、5月16日上午召开总支会议,传达区会议及文件精神,制定研究工作方案。
(2)、5月16日下午3:00,总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区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党员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11人(领导干部3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先进模范1人),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全区范围内推荐。学校党总支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在下午5:00前,将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报区教体局党委。
(3)、5月17日下午4:30,党总支再次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区教体局党委提出的建议名单(14人),进一步征求党员意见后,于5月18日上午将出席区第三次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酝酿情况报区教体局党委。
二、推荐出席区教体局党代表会议代表
1、按照区教体局党委关于我校出席局党代表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要求:领导干部1人、专业技术人员4人、先进模范人物2人(其中妇女代表至少1人、45岁以下至少4人)的要求,在5月16日下午的全体党员大会上,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初步人选7人。
2、学校党总支根据提名,结合比例构成,反复协商,提出代表建议名单9人。
3、5月17日下午,党总支召开全体动员大会,公布出席区教体局党代表会议建议名单9人(含差额人数),根据广大党员意见,确定正式代表7人,同时上报区教体局党委批准。
中共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总支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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